本報駐溫州記者 王益敏
  溫州市蒼南縣國土資源局一名公職人員最近認捐了10萬元用於“五水共治”。這是當地除企業界人士外,通過蒼南縣慈善總會認捐的最大一筆個人捐款。
  有人說,這是實實在在的善舉,值得贊揚;也有人認為,這樣做,或許另有目的。事情的真相如何?捐款者是一個怎樣的人?他的真實想法是什麼?昨天,記者多方採訪,瞭解事件背後的故事。
  他人的一句玩笑話
  讓他認捐10萬元
  捐款者林繼排今年51歲,1990年進入蒼南縣國土資源局工作,屬於事業編製人員。
  對於林繼排捐款10萬元用於“五水共治”這件事,蒼南縣慈善總會會長林秀政或許是最有發言權的人。
  在上周三的一次聚會中,林繼排和林秀政偶然間聊起了“五水共治”捐款的事情。“當時,他所在的單位部門一共為‘五水共治’捐了1.6萬多。”林秀政說,林繼排當場表示自己也要捐1.6萬元。
  林秀政開玩笑地給林繼排提了個建議:“你有錢的話,可以多捐一點。”因為按照蒼南縣慈善總會的政策,個人捐款10萬元以上,可以在慈善功德碑上留下名字,還有機會得到有關方面的表彰。
  “當時,他說要先回家和老婆商量一下。”林秀政說,後來林繼排打來電話,說老婆已經同意了。
  網友評論有贊有貶
  他承認自己有“私心”
  林繼排捐款的消息,在網上產生了一些不同的聲音,有贊有貶。一些網友點贊叫好,也有網友質疑事件背後的真實目的。
  昨天,記者聯繫上了林繼排。他坦言,自己捐款的錢絕對合法,“我敢捐,我的錢一定是來得正當,也歡迎紀檢部門來監督。”
  至於捐款的目的,林繼排承認有一些“私心”。“聽說捐款10萬元能上功德碑,確實給了我很多動力。”林繼排說,他看重這個,是因為“想給子孫立一個榜樣。”
  所謂的“功德碑”就是擺放在蒼南縣城區一個公園裡的大理石碑,這種捐款立碑的模式是蒼南從2009年起開始施行的。林秀政說,個人累計捐款10萬元,單位捐款20萬元就可以在石碑上留下名字。
  (原標題:我捐款,就是想上功德碑我敢捐,是因為錢來得正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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